党委副书记、副所长、纪委书记,党委委员。主持党委工作。具体负责党务、行政综合管理、人事、离退休人员、宣传、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建设、群团组织、保密、后勤保障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等工作。分管所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、财务处。“一岗双责”。